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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013-1-4 9:35:08
 公办本科院校 办学历史悠久 师资力量雄厚 教育质量优良 毕业生就业率高!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层次

科类

学制

专业课考试类型

备注

音乐教育

音乐类

高职

艺术文

3年

统考(联考)

 

艺术理

音乐表演

音乐类

高职

艺术文

3年

统考(联考)

 

艺术理

学前教育

音乐类

高职

艺术文

3年

统考(联考)

 

艺术理

美术教育

美术类

高职

艺术文

3年

统考(联考)

 

艺术理

艺术设计

美术类

高职

艺术文

3年

统考(联考)

 

艺术理

     注: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及学费、计划等其它方面依各省(区)招生办权威公布为准。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本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高考报考科类必须为艺术类。
     3、艺术类各专业报考考生,身体条件、兴趣特长必须适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

     (二)考试项目
     1、我院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考生所属省(区)统考(联考)成绩,学院不再另组织校考,统考(联考)报名及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及内容等执行各省(区)招生办规定。
     2、艺术类考生均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且成绩达合格线。

三、招生政策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2、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且不影响本专业学习的顺利完成。
     3、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的教学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4、招生工作将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录取原则
     1、学院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相应层次控制分数线条件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将参考文化课总分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各省级招生办对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结合我院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即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及专业方向的选择,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同专业类其它专业。
     5、调档比例:执行生源地省(区)招生办当年规定的调档比例。
     6、对于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加照顾分录取。
     7、无口语、加试成绩要求。
     8、采用网上远程录取,考生可实时从各省(区)招生信息网上查看录取进程及状态。

五、对学生资助形式
     1、学院有完善的奖、助、贷、减、补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2、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平均奖励金额为2000元/年.人。
     3、学院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400元/年.人
     (2)对在校期间某一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的学生,设有单项奖学金。

六、咨询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             邮编:710100
     长安校区乘车路线:乘坐323、324、500路等公交车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站
     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雁塔校区乘车路线:乘各路公交车到小寨站或省历史博物馆站
     招办电话:029-81530100  85370100  85370101 
     网    址:www.snie.edu.cn
     E—mail:ssyzj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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